7 月 12 日消息 据雨花台区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去年 9 月王女士在二手交易平台 “闲鱼”购买了一台二手苹果笔记本电脑,收到货后发现竟然是组装机,向卖家提出退货退款要求被拒后,王女士于是将卖家告上法庭。

据悉,王女士将该笔记本电脑拿至苹果官方店鉴定,经检测,该设备底壳上标注的序列号及系统内查询的序列号,均显示为 2017 年款 15 寸 MacBook Pro,但设备的实际外观为 2016 年初或更早款型的 15 寸 MacBook Pro。同时,店内诊断出该笔记本电脑的部分程序无法运行,设备存在第三方修改。

王女士遂向 “闲鱼”平台举报,并向当地的派出所报警。“闲鱼”平台及时锁定了石某的账号,并将其个人身份证号码及相应联系方式通过邮件告知了王女士。因石某始终拒绝协商,无奈之下,王女士诉至雨花台区法院,要求石某返还价款 6500 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按价款的三倍赔偿损失 19500 元。

据了解到,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石某返还王女士价款 6500 元;驳回王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石某的行为构成违约,王女士主张返还价款 6500 元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但王女士通过 “闲鱼”平台向石某购买二手苹果笔记本电脑,系个人买家与个人卖家之间的一次闲置物品交易,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销售行为。因此,石某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 “经营者”范畴,王女士与石某之间也亦不构成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法律关系,王女士主张三倍赔偿的诉请未能得到法院支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