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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蛊惑下,古交市十余名在校大学生为赚“外快”,购买大量中学生身份证件信息倒卖。5月16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为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检察机关对这起在校大学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古交市某中学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向被不起诉人宣告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集中训诫教育。
检察官介绍,王某某、刘某某等10人均是山西省某大学的在校大学生,在该校学生张某某(已判刑)的介绍下,向古交市某中学学生购买身份证件信息进行倒卖赚取好处费。通过非法交易,王某某等人分别获利5000元至20000元不等。案发后,王某某、刘某某等10人主动到古交市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
“要是从严从重处理,这些马上就要毕业的大学生可以说就没有什么前途了。这十几年寒窗苦读的所有努力,都将付诸东流。”承办检察官介绍,考虑到王某某、刘某某等10人案发时系在校大学生,因寻找兼职而误入歧途,案发后积极退赃,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大学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传递检察温度,古交市检察院决定在出售个人信息的涉案中学生所在的学校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助力法治校园建设。
在近日召开的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就公民个人信息的类型、行为表现、立案标准等方面论证了构罪理由,并从“法、理、情”三方面详细阐述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人员结合10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真诚、自首等量刑情节进行了评议,一致同意该院作出拟不起诉的决定。“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案件听证会,很受触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增强了懂法、守法的意识。”一名旁听的学生代表说。
宣告送达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向10名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进行集中训诫。被不起诉人表示真诚悔过,一定引以为戒,同时也会告诉身边的朋友不要贪图蝇头小利,误入信息网络犯罪的泥潭,要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在场学生代表也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遵纪守法,绝不触碰法律红线。”
此后,为进一步延伸办案效果,古交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弓振亮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高个人信息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方面,对该校毕业班师生进行了法治宣讲,为社会阅历尚浅的学生送上“防骗锦囊”,让他们充分认识到生活中存在的隐患和风险,为今后求职就业提供了法律指引。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辛戈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曹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