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黑产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受访者供图


(资料图片)

电信网络诈骗迷惑性强,检察机关如何精准打击治理,保护社会公众免受其害?旨在保企业、保民生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进展如何?今年将有什么新动向?日前,就上述公众关心的问题,新京报记者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

孙谦表示,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将加大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打击力度,全链条惩治为诈骗犯罪提供各类支持帮助的网络黑产犯罪。

电诈多发成因

网络黑灰产、监管漏洞等致电诈犯罪多发

新京报: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多发,原因是什么?

孙谦: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检察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坚持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有力地遏制了这类犯罪持续高发的态势。但客观地说,相较于其他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还是相对多发,受害群体也相对广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电信网络诈骗作为非接触性、侵财犯罪日益呈现出链条化、组织化、跨境化、技术化等特点,加之网络平台、社交工具的放大加持效应,使得这类犯罪手法迷惑性强,受害人群广泛且数量多,发现打击难度大。

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网络黑灰产滋生蔓延,犯罪分子在网上网下、境内境外相互配合,助推电信网络诈骗迭代升级。比如,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对被害人进行精准“画像”,设计个性化的诈骗“话术”。又如,GOIP虚拟拨号设备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被广泛使用,尤其是一些诈骗团伙在境外远程控制在境内安置的设备,加大了反制拦截和信号溯源的难度,给案件侦办带来诸多难题。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网络源头监管、社会日常管理仍需完善。比如,有的招聘市场特别是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企业资质、发布招工信息等缺乏严格审查和管理,导致一些人因为这些违法招聘广告,进入诈骗犯罪集团,危害十分严重。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公众的识诈防诈意识能力也需要不断提升。尤其是对以新技术新业态为幌子实施的诈骗行为,被害人由于缺乏对专业背景的了解,容易轻信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对此,检察机关需要结合办理案件,加强以案释法,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打击电诈成效

去年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逾3万人

新京报:去年,检察机关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孙谦:2022年,我们聚焦重点领域、新型手段、特殊对象,加大力度打击刷单、直播、网络游戏、虚拟币投资诈骗,以及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实施的诈骗,去年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3.04万人,占所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人数的30%。

结合开展专项行动,我们不断加大对境外诈骗集团的打击力度。2022年6月“拔钉”行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境外诈骗集团头目、骨干和幕后金主的抓捕力度。截至去年底,已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150余名、起诉80余名;公开发布的12名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中,检察机关已起诉6名。

我们坚持全链条打击,依法严厉打击为诈骗集团提供各类支持帮助的犯罪分子。2022年共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12.9万余人,包括非法买卖“两卡”(即银行卡和电话卡),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软件工具,以及开发专门用于犯罪的黑产工具等,有力挤压犯罪滋生发展空间。

我们还会同最高法、公安部修订《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严密打击犯罪刑事法网;向社会发布10起典型案例,揭示犯罪手段,提出防范建议,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个人信息保护

持续加大对侵犯个人信息犯罪惩治力度

新京报:电信网络诈骗与买卖个人信息的黑灰产密切相关,对于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孙谦: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行为。对此,我们持续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惩治力度。2021年和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分别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800余人、9300余人。坚持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网络赌博等案件中,加大对前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追溯打击力度。

例如,在办理一起非法买卖手机卡案件中,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深挖为开办手机卡提供个人信息的犯罪线索,查获一个在建筑工地非法获取、贩卖务工人员“人脸信息”的犯罪团伙,依法追捕追诉18名犯罪嫌疑人。

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双向合力作用,切实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公益保护。2021年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理个人信息、网络治理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00余件,同比上升约2.9倍;2022年共办理6400余件,同比上升约2.8倍。

我们还持续深化行业教育和社会警示,聚焦涉个人信息案件高发群体、重点行业和问题突出区域,加强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最高检张军检察长作为北京市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讲授开学第一课,结合典型案例就青少年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出重要建议。

工作计划

将加大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打击力度

新京报:如何从根本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孙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同,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加强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准确把握好打击、治理与预防的关系,做到惩治并举、预防为先;综合运用刑事、行政等手段,加强行刑双向衔接,注重分类分层处理,做到罪刑相适、过罚相当。相较于后端的打击,前端的治理对于防范违法犯罪更为重要。

对此,检察机关要结合办理案件,依法能动履职,加强案件反向审示和类案分析,主动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源头管控、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铲除这类犯罪滋生发展的空间和土壤。

新京报:去年12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结合这部法律的落实,下一阶段检察机关有哪些工作计划?

孙谦:首先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惩治。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打击力度,全链条惩治为诈骗犯罪提供各类支持帮助的网络黑产犯罪,尤其是要加强对前端涉个人信息犯罪的惩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对犯罪的“物料”输送,挤压犯罪空间。

同时,强化类案监督,协同推动治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把治理放在一个更加重要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压实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的主体责任。对此,检察机关要结合司法办案,加强案件反向审视,注重从类案监督中发现社会治理的“短板”,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治理。

此外,加强以案释法,坚持预防为先。预防性制度建设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加强反诈宣传防范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要用好案例资源,提升反诈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社会公众的识诈防诈意识能力也需不断提升。比如,在办理的一起投资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对区块链、虚拟币投资不熟悉的弱点,搭建虚假交易平台,共骗取700余名被害人1.2亿余元人民币。对此,检察机关需加强以案释法,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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