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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备注:

申请初一学位的,需提供《2023年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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