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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永城警方发布“悬赏通告”,表示近日当地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嫌疑人靳某民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希望知情者向公安机关举报。但让人不解的是,多家媒体在转发时,不仅给嫌疑人脸上打了重重的马赛克,还把其身份证号、户籍地等信息给遮盖了,还有媒体把作为联系人的警官的手机号给“隐去”了。对此,多名网友发出了灵魂拷问,“这是怕他被认出来被抓住吗?”

网传悬赏通告(媒体报道截图)

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警方悬赏通告不就是为了将犯罪嫌疑人的关键信息公之于众,便于公众及时发现和提供线索,早日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像这样把关键信息都打上马赛克还公布出来有什么用呢?网民或者有关机构账号有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是值得鼓励的,说明我们不断普及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产生了明显效果,但是依法行事的前提是对法律规定有着准确的认知和了解。

完整转发警方的悬赏通告算是侵犯个人隐私吗?2020年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民法典也规定,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所以,今后遇到这种悬赏通告或者通缉令,大家可以理直气壮地原版转发,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更是协助警方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评论员:李藏宇

编辑:张博宇

责编:段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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