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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齐伟伟吴迪)近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手机刷到高薪兼职信息,得知只需购买相关设备与上线进行连接,在保障线路畅通无阻的情况下,就能实现“人在家中坐,财源滚滚来”的梦想。很快周某找到好朋友张某,决定共同出资一起赚钱。之后,周某负责与上线沟通、协调,两人按照上线指示购买了二手手机、连接线等物品制作了简易GOIP设备,并网购大量手机卡用于设备运行。不到一个月时间,两人就非法获利了6万余元。

公安部反诈中心发现该涉案线索,移交到禹州市公安局,该局侦查人员遂开展调查取证,近日,周某、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禹州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周某、张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电信诈骗犯罪拨打诈骗电话提供通信传输通道,导致三名被害人被电信诈骗25万余元,周某、张某二人构成诈骗共犯。经禹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禹州市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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