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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以高价购买黄金、再以低价抛售的方式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洗钱。民警立即联合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在市区某珠宝店内将正在进行黄金交易的刘某涛等三名嫌疑人抓获。
经查,这是一个以刘某为首,组织架构清晰、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由刘某将涉电信网络诈骗的一级卡交给犯罪嫌疑人黄某凡,指使其在经开区某珠宝店购买黄金,再将买来的黄金通过李某寄给山东省刘某涛进行销售,完成整个洗钱流程。已查明该团伙多次在山东、山西、内蒙古、四川等省份购买黄金,再低价抛售,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洗钱。
经工作,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对主犯刘某正在全力抓捕中,现已追缴团伙违法所得60余件金条、金饰,总重2100余克,价值100余万元,核查关联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0余起。
3月中旬,刑警支队联合作战专班在工作中发现,在长春市内出现通过购买某石油公司加油卡疑似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的案件线索。长春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刑警支队支队长常健高度重视,责成支队反诈中心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循线开展专案攻坚。民警连日侦查,发现该团伙成员将赃款通过对公账户打入某石油公司账户内,随后持转款记录、公司营业执照等手续前往中国石油加油点换取大量油卡。3月24日,民警果断行动,在加油站内将正在兑换油卡的犯罪嫌疑人蒯某杰、王某抓获。
经审讯,该团伙目前仍有100余万元的油卡尚未换购,且二人同案高某伟随时可能在加油站进行油卡换购。办案民警得知此情况后迅速行动,立即将已经打入该石油公司对公账户的106.5万元人民币全部暂扣,及时止损,并于当日晚在长春市一宾馆内将高某伟等另三名嫌疑人抓获。目前,五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讯员 张鸿一